川教函〔2015〕12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务必站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加强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和长期工作抓好抓实。要联合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实效。
二、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防不合格床上用品和“黑心棉”流入校园。要切实把好校门,禁止无营业执照和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床上用品经营者进入校园销售。要严格执行学生床上用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严防以勤工俭学、代购代销等方式将不合格床上用品和“黑心棉”引入校园。对个别师生参与经营不合格床上用品的,要立即制止并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注重宣传,增强意识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黑心棉”危害和鉴别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对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学生和家长进行警示,告知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发现不合格产品或属于“黑心棉”的,要劝阻其使用。要联合诚信、优质供货企业进行有关知识宣讲,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购床上用品的帮扶活动。
四、加强检查,维护稳定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在春秋两季开学期间对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和管理等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