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部分四川省绿化奖章人选的通知
【节约型校园】 2016-11-14 作者:佚名 来源:
关于公开征集部分四川省绿化奖章人选的通知
10月31日,省绿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四川省绿化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决定面向社会,通过网络公开征集部分四川省绿化奖章候选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参与和支持我省国土绿化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推荐对象:已获得“四川省绿化奖章”称号的个人;副厅(师、局)级以上干部;2013年以来,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二)表彰名额
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名候选对象。
二、 评选条件
凡十八周岁以上、为四川国土绿化作出积极贡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一)在我省范围内直接从事绿化或管护工作5年以上,对国土绿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防止和制止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使用林地(绿地、湿地)、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及城市绿化管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国土绿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应用、科学普及、人才教育培养、立法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对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发挥重大作用。
(四)在新闻报道、广播、电影、电视、文艺创作和演出等国土绿化宣传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以捐资、捐物、技术支持等形式,为国土绿化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六)长期从事国土绿化组织领导工作,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国土绿化进程,城乡绿化取得显著成效。
(七)在国土绿化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三、推荐方式
凡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他荐,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荐的形式参与评选。公众可登录“四川林业发布平台”(http://www.scly.gov.cn)等网站下载填写《四川省绿化奖章候选人推荐表》,以邮件形式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初评。通过初评的候选人,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绿化委员会协助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其参评资格和先进事迹进行核实。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评选10位“四川省绿化奖章”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四川省绿化奖章表彰对象,由省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奖章和证书。
联系人:省绿委办范育红
电话:028-83364025
邮箱:214917832@qq.com
附件:四川省绿化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四川省绿化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