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节能办[2012]5号
关于开展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4部门要求,将于今年6月11日至17日,联合举办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省教育厅于6月11日上午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举行教育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对于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营造节约环保校园文化,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和我省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地、本校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细化方案,扎实开展活动。各地、各校要紧扣今年节能宣传周主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和活动经费,创新内容及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张贴宣传画、举行启动仪式、组织师生签名、派发倡议书、发送手机短信、征集创意作品和开展能源资源紧缺体验、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营造良好的宣传周活动氛围,确保取得实效。(可到省教育厅节能办领取节能宣传画和节水教育光盘)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校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有关总结材料(图文、电子版)请于6月29日(周五)前报省教育厅节能办(后产处)。活动开展和总结情况将作为节能工作年度评优和节约型校园评估的重要依据。
市州联系:王国强,028-86661534、741317010@qq.com
高校联系:向启华,028-86716397、849131005@qq.com
省教育厅节能办(后产处)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68号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2]46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320号)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2tz/t20120516_479373.htm)
四川省教育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