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举行新《食品安全法》培训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16-01-14 作者:李本固 来源:
四川警察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举行新《食品安全法》培训会
2016年1月13日下午,四川警察学院饮食服务中心组织召开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会,会议由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廖永超主持。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饮食服务中心曾多次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督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饮食服务中心再次组织职工进行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学习。
会上,除了认真学习、解读新的《食品安全法》外,还结合当前食堂供餐模式,分析了学院食品安全特点和存在主要问题。通报了饮食服务中心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重点从如何做好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把好食品安全的五关(即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场所,餐用具消毒以及加工制作过程管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讲解。
最后,饮食服务中心廖永超副主任再次强调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对食品安全形势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在日常工作中要坚守自己的岗位职责,对各环节层层把关控制,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增强自主学习意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食品安全新常态。学习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要做到常态化、深入化,要理论联系实际。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增强大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确保学院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
四川警察学院后勤保障处 李本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