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59号)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16-06-13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食安办〔2016〕23号)有关要求,6月13日至27日举行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理念;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引导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观看宣传周主场活动节目
6月13日下午,省食品安全办、成都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在四川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请各地、各校通知师生员工届时收看(具体播出时间和播出频道另行通知)。
(二)参与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6月7日-7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通过“阳光下的盘中餐”专属微信公众号搭建参赛平台,启动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请各地、各校组织师生员工关注微信公众号后,按操作提示积极参与竞赛。
(三)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青少年守护行动
在食品安全办指导下,积极配合省妇联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者、高校科普志愿者和食品专业记者走进青少年群体,培训“食品安全小记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体验活动、发放青少年食品安全科普资料,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提升“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
(四)组织教育系统主题日宣传活动
按照省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省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要求,6月24日教育厅组织主题日宣传活动,全省教育系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组织学生参加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举办的“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
2. 集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教育报、教育网站、教育电视台宣传各地、各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等校园信息平台上集中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制作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在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等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进行悬挂、张贴。
3. 集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学校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深入学校开展讲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行动。举办专题讲座、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现场竞赛答题、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专题展览、现场咨询、参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活动,向学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4. 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和“校园商家食安承诺”活动。邀请师生、家长、社会人士等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向校内商家发出诚信守法的经营倡议,要求商家做出食品安全承诺。
5. 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营养餐食品安全等问题。
6.举办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认真总结本地、本校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宣传周工作总结电子版于6月29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市(州)教育局报送联系人:刘文钦 联系电话:028-86661543 电子邮箱:zxxk1534@sina.com
高校报送联系人:宋 飞 联系电话:028-86789756
电子邮箱:gxk2015@sina.com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