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7〕36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委托行业协会承担学校后勤标准化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职能转变方案>及<落实四川省教育厅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川教函〔2014〕746号)文件要求,教育厅将从2017年起,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原四川省中初等学校环境建设与后勤管理协会)、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开展中小学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和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园林式校园、节约型校园创建的申报、评估、验收、复查、授牌等相关工作。
各地、各校要主动与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和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做好工作对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后勤规范化管理,以标准化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学校后勤标准化创建工作。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和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要承接好教育部门委托的职能和职责,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对“后勤标准化”创建学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在“后勤标准化”创建申报、评估、验收、复查、授牌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要求,共同推进我省学校后勤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