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省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一是要求各地、各校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多措并举,强化关键时间节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过程管理。三是要强化培训,培训内容必须涵盖《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必须涵盖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每一道食品生产加工流程。四是要加强督查,形成机制。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五是要建立预案,严肃追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健全舆情监测、信息报送等快速反应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